女子闪婚3年后被民警丈夫杀害,凶手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,受害者女儿:母亲曾被多次家暴
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
四川泸州女子祖祥翠经人介绍,女闪结识当地看守所民警高某,婚年后被缓并仅相识一个月便登记结婚。丈夫者女然而,杀害受害这段婚姻并未带来幸福,凶手限制反而成为噩梦的被判被多暴开始。在随后的处死次三年里,祖祥翠长期遭受丈夫高某的减刑家暴,尽管警方出具告诫书、儿母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,女闪悲剧仍于2025年6月发生——高某持菜刀将54岁的婚年后被缓并祖祥翠砍死。
7月13日,丈夫者女极目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女儿王露(化名)处获悉,杀害受害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宣判: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,凶手限制被判处死刑,被判被多暴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限制减刑。
多次家暴与法律介入未果
据极目新闻2025年9月报道,2022年9月,祖祥翠经人介绍结识时任泸州市看守所民警的高某,同年10月两人登记结婚。婚后,高某多次对祖祥翠实施家庭暴力,当地警方及法院均曾介入处理。
高某曾向祖祥翠写下多份保证书。其中2023年11月的一份保证书中,高某详细列举了之前的施暴行为:“2023年2月打你一次,2023年8月打你一次,2023年9月打你一次,不该抓你头发打你头部,2023年11月更不该打你……以后保证再不动手了。”
尽管有书面保证,暴力行为并未停止。2024年11月22日,泸州市大山坪派出所出具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,对加害人高某予以告诫。次日,派出所出具《治安调解协议书》,指出双方常因琐事纠纷,高某多次殴打祖祥翠致其身体多处受伤,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。
面对持续的暴力威胁,祖祥翠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2024年11月28日,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,明确禁止高某对祖祥翠进行殴打、威胁、辱骂。
然而,法律屏障未能阻挡悲剧。2025年6月,祖祥翠被丈夫高某用菜刀杀害。同年7月,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,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电梯口角引发惨案,凶手现场自首
受害者女儿王露介绍,母亲祖祥翠与高某系重组家庭。由于王露不与母亲同住,对日常细节了解有限,但她知晓父母偶尔争吵,和好时又显得恩爱。母亲出于保护或无奈,未向女儿详细诉说家暴遭遇,但王露知晓双方曾因家暴闹至派出所,且母亲多次因伤就医。
王露曾劝母亲分手,但母亲当时未同意。案发前不久,王露将母亲和高某接至泸州纳溪区自己的住所居住,旨在方便高某上班并缓和夫妻关系,自己则另租房屋以便工作和照顾孩子,没想到母亲最终在自己家中遇害。
判决书显示,公诉机关指控:2025年6月25日,高某出门上班,在电梯内被祖祥翠阻拦后返回家中。两人发生口角,高某因怀疑祖祥翠行为不端而情绪失控,抓住祖祥翠头发将其拽入厨房,先后使用两把菜刀朝其头面部、上身连续挥砍,致祖祥翠头面部、肩部、双上肢等多处创伤,大量失血。祖祥翠爬行至客厅拨打120求救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法医鉴定确认,祖祥翠系全身多处锐器创致大失血死亡。案发当日,高某拨打110报警,并在现场等待抓捕,无抗拒行为。
法院认定自首,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
庭审中,高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,辩称具有自首情节。辩护人提出,高某自动投案、如实供述,构成自首;案件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,属激情作案,主观恶性不深,且愿意积极赔偿,建议从轻处罚。
法院审理查明,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基本一致。法院认为,高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,持刀杀害被害人致其死亡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鉴于高某作案后报警、现场等待、无拒捕行为,且到案后供认不讳,当庭无异议,应当认定其系自首。
法院指出,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,事出有因,具有突发性。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案件起因,对高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,但应限制减刑,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。
最终,法院判决:
1. 被告人高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限制减刑。
2. 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露6万余元。
女儿认可判决,但内心难以释怀
“没想到他们会走到这一步。”王露回忆,母亲与前夫离婚多年,晚年能遇到伴侣本是幸事。母亲虽无工作,但王露每月提供生活费,并在母亲帮忙带孩子时额外给予补贴,母亲无需为经济操心,“我想着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了。”
尽管距离案发已过去一年多,王露仍时常陷入回忆,彻夜难眠,每晚仅能睡眠两三个小时。
对于判决结果,王露表示,从情感上她希望凶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但鉴于高某在法庭上认罪认罚,她理解法院依法公正判决,因此不打算继续申诉或寻求抗诉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责任编辑: 吴尚怿 UN975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huajianzixun.com/html/366e58599048.html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